扬州网讯(通讯员 王文彬 记者 叶明珠)送检的5个批次珠宝首饰,全部判为不合格品;送样的8个批次服装中,有4个批次显示为不合格品。昨天下午,扬州工商局通报了第二季度商品质量监测结果。该季度工商部门重点对宾馆酒店内的商品部商品进行了监测,送样检测结果并不理想。
工商部门从一大酒店抽取翡翠A级(标注)及白玉熏香炉各一个批次,前者售价380元,后者5800元。但检测发现,标注为翡翠A级的首饰实际上是玛瑙,白玉熏香炉的主要材质白玉竟是不折不扣的大理石。
在另一假日酒店内,工商部门抽检了编号为5700翡翠(手镯)、编号为5701翡翠(手镯)以及白玉首饰,翡翠(手镯)价格均达1000元,白玉价格为598元。但经检测,两个批次的翡翠(手镯)均不是天然翡翠制成,而是经过处理的翡翠,晶莹剔透的白玉实测结果竟是玻璃。
服装情况略好些,工商部门抽检8个批次服装,合格率为50%,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无安全类别标识、纤维含量不合格等。在一大酒店抽检的登喜路牌羊绒混纺T恤(185/100A),纤维含量标注羊毛33.9%,实测含羊毛36.1%;一款珊瑚绒蚕丝护肤毯(180cm×200cm),标注含珊瑚纤维80.0%、蚕丝20.0%,实际纤维为100%绦纶,且无产品执行标准,无产品等级。在一宾馆抽检的GVLass女式T恤(L),标注为棉100%,但经测棉含量仅38.3%,其他纤维成分均为再生纤维素纤维;该宾馆的GVLass男式V领服饰(XL),标注含有山羊绒15%,绢丝15%、天丝45%、棉25%,实际上羊绒12.2%、蚕丝11.2%、棉22.6%、再生纤维素纤维54.0%。
据了解,宾馆酒店商品已引起了工商部门的高度关注。对于问题商品,工商部门将要求商家撤柜;同时,在《商品质量监测结果确认书》送达宾馆酒店后,若15日内当事酒店未提出复检申请,工商部门视为默认,随后将对其进行处罚。(扬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