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完成对90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抽检任务,共抽检81批次,检品全部送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和对企业的现场检查情况,有省内外5家企业6个批次的产品涉嫌违法添加间苯二胺。
被通报企业和产品分别是:中山市佳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科威丝染发膏(自然黑)、茜丽染发霜(黑色),中山茜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倩妮植物局油黑发霜,广州市白云区小四郎化妆品厂生产的小四郎染发膏(黑色),广州市海露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丽卡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白云区大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丹卓丽染发膏和标示为“北京章光101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章光101染发膏被检出含有间苯二胺。含量均在0.09%至0.23%之间。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染发类化妆品属于九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之一,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中不得添加间苯二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上述4家广东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将标示为“北京章光101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章光101染发膏的相关情况通报了给北京市相关部门。
关于间苯二胺的危害及标准等问题,原卫生部化妆品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裘炳毅表示,我国目前对于染发类化妆品的间苯二胺含量标准,是对照欧盟2007年新标准(2007年前生产的含量在6%以内)制订的,规定不得添加间苯二胺。其他国家如美国,对于染发类化妆品中的间苯二胺含量标准,要求限量使用在11%以内;但他同时指出,“不得添加”与“不得检出”是有区别的,因为微量的间苯二胺也有可能由对苯二胺原料带进,但是,人为地添加是违法的。
裘炳毅教授建议消费者,在选用染黑类产品时要结合自身消费需求和个人情况,仔细了解产品的说明书,并按说明书科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