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方薇)参加满就送获赠的200元抵价券,使用时被告知不能用于购买打折商品,要用的话则要按原价付款。对于耐克专卖店的这个说法,高先生觉得难以接受:“抵价券和店内都没有任何书面提醒,售货员只是口头这样说,也能作数吗?”
7月1日,高先生在文一路某卖场一楼的耐克专卖店购买了一些商品。当时正在搞满300元送100元抵价券的活动,他获赠了200元的抵价券,有效期到7月6日。
7月5日晚上,高先生来到该耐克专卖店,选中了一双标价为580元的鞋子,这双鞋子当时正在打八折。
高先生看抵价券上没有写出不能和其他优惠活动共享,便拿着抵价券去付款。店员却告知他,打折商品不能再使用抵价券,只有原价商品才可以用。
“问题是抵价券上没写出这一点,店里也没有任何地方写出打折商品不能使用抵价券。”结果,高先生没购买这双鞋子,直接回家了。
昨天早上,高先生想起来抵价券如果再不用,就要作废了。
于是,他又来到该店,按照580元的价格买下了那双鞋子,把200元抵价券用掉后,自己付了380元现金。该店为了补偿他,又送了100元抵价券给他,他当场就用这100元买了4双袜子。
事情看似解决了,但出了耐克专卖店后,高先生却越想越不平衡。“这些袜子其实我根本就不需要,纯粹为了用掉抵价券而买的。对于该店的这种做法,我还是觉得不满意。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他们退还给我116元现金,我会把袜子退给他们。毕竟,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支持该店的做法,他们这样做是不是不讲诚信呢?”
该耐克专卖店黄店长解释,满就送的活动只搞了一天,由于比较仓促,抵价券上没有写明具体规则和使用限制。7月5日晚上,店里的确也没有书面的东西提醒消费者打折商品不能用抵价券,但当时营业人员口头上有告知过高先生。“我承认我们的工作有漏洞,由于满就送的让利程度已经很大了,所以我们公司规定打折商品不能再使用抵价券。现在高先生要求退还116元现金,我需要向公司申请。”
昨天下午3点,黄店长反馈记者,考虑到高先生的特殊情况,该店同意退还他116元现金。同时,高先生退还价值100元的4双袜子。
对于这个处理结果,高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