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南省安阳县善应镇南善应村715户村民,在此反映的是安阳矿务局王家岭煤矿应归还我村土地、赔偿相关损失的有关情况。 一、1954年,安阳矿务局王家岭煤矿在我们南善应村占地开煤矿,占用我村土地150多亩,每亩仅给了60元左右的占地费,1958年大办钢铁时,安阳市、濮阳县、长垣县、清丰县在我村地盘上大办钢铁、无偿占地400余亩,大办钢铁结束后退还我村土地120余亩,另外的280余亩被王家岭煤矿无偿占用了,加上原来的150亩共计430亩,至今未归还我村。 然而至今王家岭煤矿已倒闭18年了,人去地空,因此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及各级领导依法收回其占用我村的土地430余亩,交由我们村民耕种。 二、关于6930万元损失的问题 1.由于王家岭煤矿长期大面积开矿采煤,把地下采空,导致土地块被扒裂、土层严重松动,600亩土地不能浇灌,因为一浇地水就顺着地缝流下去了,每亩土地每年由原来的亩产2400斤减产为200斤,每亩减产2200斤粮食,每斤粮食按1元计算,每亩每年损失2200元,600亩土地每年损失132万元,从1986年至2010年计算25年损失,132万元/年25年=3300万元。 2.并要求王家岭煤矿向我们支付被毁600亩耕地的复耕费1000万元。 3.由于王家岭煤矿长期大面积开矿采煤,把地下采空,导致山体崩裂,无法灌溉,树木枯死2万余棵,就算按树苗20元/棵计算,损失也高达40万元 4.从新栽种2万棵幼树的费用同样至少需要: 20元/棵20000棵=40万元 5.水泥厂不能生产,彻底报废,损失2500万元 6.水塔、水池、水渠损毁,损失达50余万元 综上所述,王家岭煤矿给我村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使我村由全国闻名的富裕村变成了穷困村,当地流传着有女莫嫁南善应,谁到那里谁受穷的民谣。因此,要求政府依法收回王家岭煤矿占用我村的土地430余亩交由我们耕种,要求政府协调王家岭煤矿和有关部门赔偿我村遭受的损失6930万元。 请愿人:河南省安阳县南善应村 村民代表:王春村杨凤智侯长付任毛兴王红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