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气象局长禹相杰在国庆放假期间,私驾公车旅游,在西峡县丹水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2人当场死亡,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协商由单位赔偿63万元了结此事! 国家三令五申假期不能公车私用,身为局长不以身作则,造成严重交通事故!
希望上级领导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严惩无视党纪国法的这些领导干部! 关于西峡县委回复的揭示:
1、交通事故确实发生在9月26日,禹某身为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已属违规!中央三令五申领导干部严禁驾驶公车!难道在他这里就成了一纸空文? 2、赔偿款并不属于其个人支付,支付的63万赔偿款中其中禹某仅支付6万,借同事徐某5万、封某2万、沈某2万。其余48万西峡气象局支付28万,南阳气象局支付20万! 个人出的事故为什么要单位来支付,他贪污挪用人工影响天气专项经费都已经够多了,难道还支付不了这些钱吗?职工就应该为他买单吗?难道当个局长就高人一等?为所欲为吗? 3、发生如此重大交通事故,其本人至今仍逍遥法外,还在局长宝座上逍遥自在!
难道有在政法系统任职的亲戚就能逍遥法外?难道法律就能对裙带关系网开一面吗? 不知道西峡县委的调查从何而来?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和谐社会就是这样构建的话,民心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