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夏日,小孙女嚷着要水喝,81岁的于奶奶拿起水舀走到缸边,水缸内壁趴着一只蜗牛,她小心地摘下来,用水舀荡一荡水面的漂浮物,舀起半舀水端给孙女。
自2009年4月22日,河北省枣强县一拆两改指挥部发布了《关于枣北新区一期工程拆迁区域内停水停电的公告》后,老杨庄村一些拒绝拆迁的村民就远离了现代文明:不能看电视、用电扇、靠蜡烛照明,吃水要到远处去弄。
于奶奶家的房檐下摆放着几只瓦盆,她告诉记者,吃水是大问题。
记者在枣强县看到,到处是拆除后的废墟和在建的工地,塔吊高耸,新楼房比比皆是。
在这些废墟和在建的工地背后,开发商以及相关利益群体和被拆迁者之间的纷争从来没有停止过。
远离现代文明的部落
在老杨庄村,记者看到十几处尚未拆除的院落,旁边的楼房和工地已对这些民居形成包围之势,这里还生活着几十名村民。
不是我们愿意当钉子户。老杨庄村干部杨建涛说。他也是反对拆迁者之一,他告诉记者,之所以反对拆迁,一是补偿过低,他们根本买不起新楼;二是村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收支不透明;三是全村所有耕地被征占,政府承诺的基本生活保障没有兑现。
其实早在2009年4月9日,老杨庄村就停了水、电,三伏天我们去找供电局,局长说一拆两改指挥部让停的,只要县领导点头,半个小时可送电,我们找到县委,书记和县长都避而不见。人大一位副主任说,你们不具备供水供电条件,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了。老杨庄村留守妇女们对记者说。
一位妇女拉过一个两岁多的男孩说:我们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不知电视为何物,一次去亲戚家,看到开电视被吓哭了。
在两年半时间里,老杨庄村的留守户与开发商和政府之间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保卫战。
他们很多人用手机将一些片断记录下来,记者通过视频,看到多起村民挨打受伤和跪在县政府门口的画面。
村民详细记录了他们遭受的9次袭击,开发商一次次指使社会不法人员强拆房屋、殴打村民,我们告到政府,县领导不管,致使开发商变本加厉、肆无忌惮。一位村民向记者表示。
在枣强县采访期间,记者看到多处拆迁留下的废墟,半露着砸烂的衣柜、桌椅和变形的空调、电视等家用电器,像是刚刚经历过一场强烈的地震。一位中年妇女在倒塌的废墟上搜捡着能用的家什,看家狗趴卧在倒塌的房门边。
据小学教师冯立营反映:2011年7月15日深夜,开发商趁他不在家,把他瘫痪在床的父亲扔到院子里,捆绑住他的母亲,并用胶带封住嘴巴,强行将所有房屋夷为平地。
有位当时的目击者告诉记者,第二天早晨,他们看到冯立营的父亲躺在废墟旁,脸上爬满了苍蝇。
中央三令五申,禁止暴力拆迁,严禁断水断电,为什么国家的政令在枣强县就无法执行呢?留守村民们不解地对记者说。
土地被以租代征
据老杨庄村村民反映,老杨庄只有230亩耕地。早在2006年,就被县国土资源局长期租赁,每年租赁费为1500斤小麦折价款,国土局将这块地挂牌拍卖,如今已建起住宅楼。
记者了解到,枣强县的三里营、徐庄、衡店等村政府征地也全是这种分期补偿的形式,记者看到了数份占地协议书,其内容大致相同。
协议书中甲方为枣强县国土资源局,乙方为某村村委会,协议中明确,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然而,协议书除了标明征用耕地的位置和面积外,还约定征地补偿费采取分年度支付的方式,标准为每年给予相当于1500斤小麦的补偿,支付时间为每年的6月6日至10日,支付期限为长期。
枣强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王风军说,乍一看这像租赁协议,其实还是有区别的,这是一种国家允许的征地补偿方式,转而又说:我不管业务,不清楚这种协议是否合法。
而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地方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老杨庄村村民告诉记者,他们村去年的耕地租赁费今年上半年才发放,这些失地农民所担心的是,一旦财政发生困难、政府无钱支付或县主要领导更换、新官不理旧账怎么办?
据枣强县人反映,全县几乎都是这么操作,征地上万亩,存在重大社会隐患。
一女嫁二男
相比以租代征,土地未收回便出让更会导致社会不安定,当地百姓称作一女嫁二男。
老杨庄村十多名留守户拿出他们的宅基地使用证,记者看到上面盖满发证单位的红章。我们有证,开发商说他们也有证,都是枣强县政府所发,你说能不发生矛盾吗?开发商正是因为手里有了土地证,才有恃无恐,强拆房屋、打伤居民,制造一起起恶性事件。
记者了解到,当时枣强县平原街南侧、西外环路东侧的439亩地,还长着绿油油的庄稼,很多院落也没拆,被国土局分作5宗地挂牌拍卖了。记者通过国土资源部网站,搜索到枣强县国土局关于这5宗地的出让公告和成交公告,时间分别是2011年4月13日和5月15日。
2011年8月19日,记者现场实地察看,得知这块土地主要是接官亭村的,大片的玉米地郁郁葱葱,被围墙圈了半边,接官亭村基本被拆完。
听到耕地已被拍卖,接官亭村村民一脸惊诧:没听说呀!那可是高产田,当初政府每亩补偿3.2万元我们不卖,又说每年1500斤小麦也没达成协议,如真是偷偷地卖了,我们决不答应。
原来居住在老干部局附近的节女士告诉记者,她300多平方米的家园在8月1日被拆得片瓦不存,至今她手里拿着土地证和房产证,赔偿依然没有谈拢。
土地拍卖之潜规则
枣强县的土地出让常有内定的情况,他们会把土地定向低价卖给个别官员引进的开发商,其他人很难介入,土地招拍挂只是走形式。枣强县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在县城中部一条小河的西侧,记者看到一栋装饰精美叫做多福公馆的红房子,喷泉涌动、音乐响起,不断有顾客进出。据了解,这是河北鑫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鑫垚公司)的售楼部,多福公馆、黄金地段、淘金旺铺字样的巨幅广告牌矗立在旁边,而这就是枣强县政府规划的、占地101.95亩的新河一期开发建设项目。
新河一期的拆迁户对记者说,早在2009年,大部分居民还未拆迁,鑫垚公司就把售楼部建在这里,对这块土地志在必得,并开始拆迁和售楼活动,而政府挂牌拍卖则是在2010年年初。
看到枣强电视台播放的拍卖公告,我公司决定参加该宗土地使用权的竞标,没想到报名时遭到经办人推诿,我们连续跑了半个月,多次找负责人交涉,直到2010年1月12日16时30分,才通知我公司可以报名了,但此时距缴纳保证金的最后期限只剩下半个小时。衡水某开发公司的代表告诉记者。由于担心遭受打击报复,这位先生要求隐去公司名称和他本人的姓名。
半个小时内5000万元保证金必须到账,谈何容易?我们拿到国土局的缴款账号时还差20分钟,等跑到银行,银行已经扎帐,准备下班了。他说,结果是最终没能参加竞标。
据来自河北新闻网的曝料和枣强县国土局的答复,新河一期项目土地的拍卖,只有太行(化名)开发公司入围,与鑫垚公司竞买。
太行公司同样经历了报名难的重重关卡,也是在最后半小时才通知缴纳5000万元保证金,但他们幸运的是,在银行关闭系统的最后1分钟,保证金转账成功。
该宗地起拍价为5097.5万元,竞拍中,太行公司以14500万元中标,创造了枣强县土地拍卖史上的天价。
太行公司相关人员说:土地拍卖成交后,政府提出的合同条件十分苛刻,我们无法接受。6个月后,枣强县国土局宣布终止挂牌程序,退还保证金。
目前,新河一期项目土地仍需要重新挂牌,谁能中标不得而知。
多福公馆售楼部外一些工人正在挖沟,记者走进售楼大厅,厅内摆放着楼盘模型,接待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开盘,但快了。
据知情人透露,鑫垚公司一直未停止售楼,只是不敢明目张胆。刘先生于2011年5月在多福公馆买了套期房,支付现金30多万元,记者看到他盖有鑫垚公司印章的选房单和收款单。
多赚近亿元的土地买卖为什么流产?鑫垚公司未获得土地使用权就建起售楼部卖楼,是谁允许的?
记者带着疑问走进枣强县国土局,相关人员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难以踏入的门槛
枣强县业内人士称:政府部门阻止他人竞标的另一种办法是抬高报名准入门槛。
2010年3月,国土资源部规定土地出让竞拍保证金提高至底价的20%,三个月后,再次将保证金提高至底价的30%,而据知情人透露,早在2006年,枣强县拍卖土地,保证金就高达100%,甚至高出底价一倍以上。
记者看到一份举报材料:2006年1月22日,枣强国土局挂牌拍卖137亩地,保证金和起拍价都是1500万元,土地被河北太和公司底价得到,每亩计价10.95万元;2007年9月28日,国土局挂牌拍卖116.36亩地,底价1300万元,保证金竟然高达3000万元,且不允许其他竞买者报名,同样被太和公司底价得到,每亩计价11.17万元,事后国土局退还保证金1700万元。
举报人称,11万元一亩土地,与白给有什么区别?政府还给修通了道路,减免税费,太和公司在这些土地上建了近百栋住宅楼,如今早已售罄,赚取了数亿元的巨额利润。
政府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太和公司是一位县主要领导引进的,而这位领导的妻子在太和公司有股份和职务。举报人对记者说。
2011年5月,枣强县挂牌成交的接官亭村5宗土地,公告中均未标明起拍价,但保证金却有整有零,分别是1572.6975万元、2148.0004万元、2096.4253万元、1702.2718万元和1697.5188万元,而成交价就是缴纳的保证金数额,5宗地同时被同一公司获得。
接官亭村村民表示,往常土地拍卖县电视台要滚动播出公告,而这次却悄无声息,老百姓又不会上网,政府出让土地纯属暗箱操作。
据了解,政府对接官亭村拆迁户的补偿办法是,不论房屋多少好坏,只按院落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补偿1000元,这样计算,每亩土地成本价为67万元,而政府以每亩21万元卖出,政府为什么要当冤大头?
5宗土地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竞拍?带有零头的保证金又是如何确定的?太和公司获取土地竞拍情况是否合乎程序?
记者要求枣强县国土局主管副局长出面解答上述问题,不过,枣强县委宣传部一名官员拒绝安排,并表示,前述土地交易是政府领导权衡各方利益后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