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翰林苑城中村改造工程是惠民工程,但官商黑却把这一工程当成发财工程。以至他们的做法引起购房户、一组回迁户的多次上访。新野县政府30586留言回复中,并没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对待群众诉求,为此特做以下说明: 一、关于购房户反映开发商不按期交房。其主要原因是国土、财政、规划、城建、房管部门不验收。职能部门不验收,是开发商未交土地出让金,依法不能办理验收手续。而出让金是根据新野县政府委托国土局,对翰林苑城中村改造项目国土出让招标中,与桐柏开发商签订的出让合同中确定。所以开发商不交出让金,土地不能转为国有,职能部门无法验收,项目不能取得合法产权,依法既不能交付购房户使用,也不能办理房贷,更不能办理大产权房产证。据此,依据出让合同,县政府应承担催交、开发商应承担拖欠出让金责任。让东关居委会所谓群众代表与开发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处理上缴出让金事宜,只会损害法律规定的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 二、与购房户一样,一组回迁户同样有上访诉求。一是规划是否有规;二是招标是否算数;三是政府给一组85套回迁房,代表与开发商协议72套,是谁说了算?四是门面地皮与附着物赔偿多少?谁赔偿?政府在30586回复中称:为了充分体现群众利益,汉城办要求群众选出群众代表,由代表与开发商签订了建房协议。事实是他们签订的协议并没有充分体现被代表群众的利益,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非法转让土地协议。依据(国土资发(2005)176号第一条第五项。新野县政府把违法的协议当作维护农民权力的协议,颠倒了事实,混淆了法律关系。并且早在与桐柏开发商签订协议前,就有比桐柏多给一组100多万元经济利益的开发商投标,代表要少不要多,指定开发商建房,损害群众利益。还有在协议签订后,县政府多次下文并依法组织翰林苑项目招标会,要求开发商为一组提供85套回迁房,一组代表认为多个政府文件损害一组代表利益。最后在政府招标前一天,17家开发商参加投标,包括桐柏开发商均对东关一组作出承诺,比原签协议多出800多万的报价,使一组可获取充分利益。但一组代表、汉城办、司法所以隐瞒17家开发商承诺书为手段,企图阻碍群众掌握向开发商维权的证据。 上述事实充分证明,小小翰林苑,黑洞近千万,洞藏官商黑,金猴看不见,腐败不清除,百姓难见天。肯请媒体曝光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