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有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的保证。”钱宇认为,如果确属佩戴美瞳片导致眼部受损,当事人可以要求生产厂家赔偿损失;若销售者不能够提供明确的生产厂家信息,应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走访各大商场
美瞳片质量无保证
昨天下午,重庆晚报记者走访了渝北区、江北区、解放碑等地的地下商场和女人街,均发现有卖美瞳片且价差巨大,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在江北“爱尚”的精品店,重庆晚报记者发现有两个十几岁的女孩正在挑选美瞳片。女孩:“老板,这个戴起来有没有什么问题哦?”老板:“没得啥子问题的,很多人都买来戴。”重庆晚报记者拿起装有美瞳片的小瓶,发现小瓶上面只贴有一张写有价格的白纸。
走进解放碑金鹰女人街,很多店都有卖美瞳片,“这个美瞳的颜色不会掉吗?”重庆晚报记者向其中一家店主询问。“肯定不会噻,我们是有质量保证的。”店家说。重庆晚报记者要求店家能够出示美瞳的质量保证书,但是店家都以其他话题回避。随后,重庆晚报记者走访了多家卖美瞳的商店,都出现了这种情况。
使用不合格的美瞳片有可能导致以下的眼部问题:
1、眼睛被色素层损伤,色素有可能会导致过敏,引发炎症。
2、缩小眼睛视物时的视野。
3、角膜缺氧会导致并发症。
4、眼部不适,引发干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