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武功县数十家没有取得国土部门手续的砖厂被县国土局收取了2000元的资源管理费,而国土部门为收费给部分砖厂出具了白条,此事经曝光后国土资源局才开具正式票据。对收费一事,武功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称收费是为了促使砖厂办合法手续。(11月2日《西安晚报》)
要说武功县国土部门在向违法砖厂收取2000元的资源管理费时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呢?这一点是肯定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数十家没有取得国土部门手续的砖厂在上一级主管部门没有备案,上级主管部门不可能向没有户头的砖厂收取资源管理费。而武功县国土部门把数十家没有取得国土部门手续砖厂的资源管理费收为己有,若不是被曝光出来,上级部门上哪儿知道这件事的底细?若要是没有人把这件事给捅出去,这笔钱不就成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一本糊涂帐。
对于数十家没有取得国土部门手续的砖厂来说,无论是否获得国土部门的手续,资源管理费这笔钱是肯定要交的,只要国土部门不罚款、不勒令停产就算谢天谢地了。现在,国土部门只收取了2000元的资源管理费,也就承认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这种“便宜”上哪儿去捡呀。至于国土部门收取资源管理费时,是不是采用了国家正规发票,还是打了白条与自己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当然,自己也绝不会把此事给说出去,“花小钱赚大利”,偷着乐还来不及。
两本账,一条黑色的利益链。一头连着数十家没有取得国土部门手续的砖厂,另一个连着武功县国土局。权力寻租串起了利益两端的各取所需。数十家没有取得国土部门手续的砖厂在违法生产,逃避了国家税收、资源税费,获取着利益的最大化;而国土执法者以出具白条的方式收取2000元的资源管理费,大量“额外”资金流入本部门的“小金库”。在这桩“黑吃黑”的交易之中,违法者和执法者的各取所需,执法者的知法执法犯法,最终遭受损失的是国家。
更严重的是,为了收取非法砖厂的资源管理费,武功县国土部门有意放纵数十家没有取得国土部门手续的砖厂违法生产经营,还以“国土局向这些企业收取矿产资源费也是为了促使他们办理合法手续”的说词来为自己的执法违法的行迹开脱,甚至于将其推诿成“历史遗留问题”,这种把责任推给历史,推给客观的做法,实质上是为“黑吃黑”打掩护。这种欺上瞒下的“黑吃黑”,凸显了执法部门权力寻租所滋生出的腐败问题正由“潜规则”向明目张胆的方向转变。也从一个侧面再一次证明了“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管,否则,权力就难免被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