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水中有蚊子 百事可乐被指“好恶心”
2011-11-07 15:18: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健康中国新闻网综合讯(http://www.chnn.net.cn)据中经联播网报道:网友胡先生在本网发贴《汽水中有蚊子 百事可乐好恶心》并附一段视频,反映:“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莹纯盐汽水发现其中一瓶包装完好,没有开启痕迹的瓶内有一只蚊子,好恶心”。根据有关现定,本网将该贴发给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求证。11月2日该公司复函中经联播,不否认有这件事,但不认可胡先生有关“时至今日,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对此问题一直没有任何回应”的指控。

以下是网友胡先生发贴
汽水中有蚊子 百事可乐好恶心

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频频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额的财产损失,而且还影响到了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问题。为此,我国重新修改颁布实施了新的《食品安全法》。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就在全国上下狠抓食品安全的今天,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却对国家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对其生产并流入市场,严重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或生命安全的问题莹纯盐汽水不闻不问。强烈要求中国经济新闻联播对此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2011年7月的一天夜班,我在公司仓库领来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莹纯盐汽水,在给员工发时发现其中一瓶包装完好,没有开启痕迹的瓶内有一只蚊子。当时,我按照标识上面的生产厂家电话号码(021-64303280)打过去反映其莹纯盐汽水未开封瓶中发现昆虫一事。接电话的说白天8:30分再打会有人处理。次日8:30分,我又打了过去,他们说苏州销售部会有人员处理,我把号码留给了他们。随后与苏州销售部负责处理问题的同志面谈后,他们当时承诺给我一赔十,后来他们又说为了公司的荣誉赔给我24瓶盐汽水让我拿走,我都没同意。他们说晚上给上海公司报告再看结果,但时至今日,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对此问题一直没有任何回应。
对于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漠视亿万消费者生命安全的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本人极为愤慨!如果在我未向百事可乐反映此问题产品之前,有这种问题产品,可视为无意为之,属不知情。但百事可乐既然已经派出人员实地察看,在认定其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后,依然我行我素,不执行国家食品法之规定,立即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问题产品、销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并向全国的消费者道歉。而是刻意逃避此事。这种漠视国家食品安全,又如此傲慢自大的行为,难道就是百事可乐这种大品牌、大公司的处事之道吗?
在此,我深深地为百事可乐的忠实消费者健康安全担忧,为百事可乐的金字品牌担忧,更担忧这批问题产品会不会又引起一场新的食品安全风暴。希望通过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的关注,能尽快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尽快采取行动,尽快制此后患于萌芽状态!为国家的食品安全尽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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