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家属庭上哭喊“记者杀人”
本报讯(记者 王丽娜)在北京站、前门等地查获的“黑心烤鸭”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报曾多次报道)。昨天上午,9名涉案人员因生产、销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严重超标的“黑心烤鸭”,分别在东城法院、西城法院领刑,获刑1年至6年不等,并被判处罚金1万元至6万元不等。其中,北京食厚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被处罚金20万元。
昨天上午,东城法院、西城法院分别对4起黑心烤鸭案件进行一审宣判,9名被告人在法院获刑。孔某、苑某、王某是河北博野人,苑某是博野县三利肉食制品厂负责人,王某是博野县利众肉食品加工厂负责人。法庭认定,去年至今年间,孔某与苑某合谋,由苑某经营的肉食制品厂为孔某生产劣质鸭架 和涉及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严惩的决心和力度。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共涉及3个档的刑罚,普通案件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的刑罚;情节严重的判处有期徒刑3至7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7年以上,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狄启骋解释说,该案的量刑是结合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尤其考虑到北京烤鸭中外驰名。孔某等人产销的黑心烤鸭“是劣质鸭架加工而成,无法食用,或者说根本不属于食品”。
对于销售黑心烤鸭的超市负责人是否应该被追责的问题,狄启骋称,证据显示,部分超市向被告人索要相关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被告人提供了伪造的证明,因此销售者是否具有主观故意不好妄加断定。
>>庭外追访
前门小商店鲜见“便宜烤鸭”
昨天,记者走访前门大街附近的小商店,目前出售的大都是“全聚德”“御膳德”等品牌的烤鸭,价格多在68元至98元不等。一名商贩说,黑心烤鸭的报道出来后,顾客在购买时都倾向于购买知名品牌的烤鸭,有的人会选择48元或50余元的小品牌烤鸭,“你可以看看、摸摸这包装袋,里面都是整只烤鸭,绝对不是黑心烤鸭或者鸭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