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竟有地下产业链
正规渠道提不出,通过非法途径却可顺利取出,前提是要被中介狠宰一刀。所谓惠民的公积金制度到底肥了谁?苦了谁?
法治周末记者 肖 莎
对曹晓月来说,公积金账户里的那笔钱近乎是影子财产。
曹晓月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即每月工资的12%用于缴纳公积金,单位同时为其缴纳等同金额的公积金)。工作两年下来,她的公积金账户里已有1万元。
曹晓月的一些同事在买房之后纷纷提取了公积金,但像她一样刚刚上班工资不高、靠租房生活的年轻人,在房租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却不知道自己能否使用那笔法律上规定的个人财产。
她向单位负责公积金业务的同事进行咨询,同事说法律规定租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实际上他们单位几百号人还没出现过这种情况,一方面很少有人知道租房可以提公积金;另一方面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租房发票,而房东一般是不给房客开发票的。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曹晓月的情况并非个案。全国各地的租房者都面临着公积金使用的困境,而这个困境不仅来自于提取条件之一———提供租房发票,还来自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身的规定,即如果房租高于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之上,才允许用自己的公积金支付房租。
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为住建部所关注。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乌日图向住建部部长 机构经营管理,并使公积金所有者的资金收益不低于同期长期存款利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