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下午,记者在百和超市看到几款过期食品仍在集中销售。其中一款炸泥鳅的包装上写着单价:39.8元/千克、生产日期:2011年10月5日、此前日期食用:2011年11月4日等信息。按照说明,这一产品应为过期食品,但超市工作人员并未进行清理。
无独有偶。在同一货架上,记者还发现了另一款过期食品——龙头鱼。该商品的生产日期是10月4日,保质期是11月3日。这意味着商品已经过期两天仍在销售。记者仔细观察这款商品发现,在包装内还有一根十分明显的头发。
在该超市的凉果货架上,记者还发现了一款“带汤”的乌酸梅。这款乌酸梅食品标签显示了以下信息:单价15.8元,保质期8个月,生产日期6月20日,配料蚕豆、花生油、食用盐等。记者仔细观察发现,这款酸梅像被水浸过一般,全都带着“汤汁”,连盛放的勺子内都残留着黑色的汤汁。工作人员对此的解释称是:“放久了难免会这样,不会也不影响正常食用。”但问及为何乌梅配料是蚕豆和花生油时,工作人员自认弄错了,但不能解释为何弄错。
同样是在凉果货架上,记者还发现了几款包装好的“九制白桔”,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一样,分别是2011年2月20日和201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