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11月12日电 (记者白剑峰)由卫生部起草的《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不得促销母乳代用品、禁止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不得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母乳代用品销售者。
《征求意见稿》所称母乳代用品,是指以6个月以内婴儿为对象,通过市场销售或者以其他形式提供的,部分或者全部代替母乳的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征求意见稿》指出,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促销母乳代用品,包括减价销售、赠送 的渠道主要有:做围产保健或等待检查时厂商代表赠送、参加医院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孕产讲座时获赠、住院期间促销人员直接到病房里赠送,有时也会有个别医护人员参与赠送或宣传。据媒体报道,北京、山东、湖南等地的不少医院都存在类似的违规促销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