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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租车遭遇移花接木 司机买车变身公车公营_
2011-11-14 09:23: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中广网南京11月13日消息(记者杨钧天 实习记者蔡东桦)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南京浦口区的出租车司机打来电话,向中国之声新闻热线反映,他们之前运营的出租车今年报废,面临更换新车,同时重...

  中广网南京11月13日消息(记者杨钧天 实习记者蔡东桦)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南京浦口区的出租车司机打来电话,向中国之声新闻热线反映,他们之前运营的出租车今年报废,面临更换新车,同时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已经向公司交了购车款的的哥们本指望开上新车后能更好地挣钱,可等到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其实是替公司买的车。明明自己花了钱,可为什么车却成了人家的?

  从安徽来南京浦口开出租车的王先生(化名),这两天因为一条短信愁眉不展,短信里写道:“更型新车的主驾,凡是还没签订合同的,请尽快到公司来签订,到11月15日24时为止还没签订的,责任自负。”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同行们已经分别向南京金陵交运出租公司缴纳了10万元的购车款,可等到签合同的时候,才被告知,要想继续开出租车,还要先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可就是这个协议让王先生他们傻了眼。

  王先生:(出租公司)叫我们名义上签合同,再签一个借款协议。我们是10.8万交的车,现在叫我们必须签合同,强行借我们的钱(购车款),这个车就属于公司了,要公车公营了。昨天我们到公司跟谈的时候,王经理讲就是和公司签合同,我们成劳动关系了,司机承包公司的车。车款是我们(司机)交的,算是公司借你的(从司机手里借)。我问,如果不自愿借,行不行?王经理就说不行。

  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借款协议,协议显示:乙方也就是司机们,自愿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当日,借给甲方也就是出租车公司10万元。

  王先生说,这就意味着司机是替公司先行垫付了购车款,新车并不是自己的。更让司机们不能接受的是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司机们在合同期内每月需要交纳4683.6元的承包费,但实际上,司机们每月只需要缴纳1000余元,每月少交的近3000余钱,就抵了公司欠司机们的购车款。这让司机们明显感觉不公平。

  王先生:车子不是我们自己掏钱买的嘛,(出租公司)现在逼着我们签合同,所谓公车公营的合作,强逼我们签合同。合同一签,车子的所有权就是公司的,算我们承包的。

  原以为自己买了车可以更好的挣钱,现在却突然变成了“公车公营”;那么南京出租车司机与公司之间冲突的根结究竟在哪里?记者今天也就此采访了南京“金陵交运出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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