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烨 实习生 胡哲
大型跨国企业美国强生公司在中国遭遇了“致癌门”。
11月14日,记者走访上海的超市发现,多家 法》等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此外,消费者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是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不一定与产品是否达标有直接联系。”张马林说。
不过,在张马林看来,消费者在加强维权意识的同时,相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条文,并从监管上着力,“这其中的第一步,或许就是做好国标的完善工作”。
事实上,目前中国并没有关于婴幼儿产品的监督条例,目前基于强生的相关探讨,依据的都是《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据悉,该《条例》从1990年1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21年。张马林认为,“基于生命财产安全的技术标准,相关机构有必要3年至5年或不定期地进行审查自改,以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