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三亚11月1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嘉珮)为加强三亚市车辆停放管理,规范城市停车秩序,三亚日前出台《三亚市公共停车场(点)收费管理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车辆停放收费管理工作,争取在2012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公共停车收费制度,正式实施该方案。
据介绍,凡在市区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公共广场、桥头桥下空地、道路建设用地及内街小巷等均属市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设置范围,市区公共停车场(点)的设置管理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进行。通过收费,旨在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车位的周转率,以缓解市区车多位少的停车矛盾。按照规定,市区解放路(交通严管路段)主干道,原则上不宜设置临时占道公共停车场(点),只能根据实际需要,在人行道上设置小型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临时停放点,或在支路和相邻内街设置小汽车临时停放点。市区道路沿街已按规划要求建有地下停车场设施的宾馆、酒楼、商场、公司等经营性单位,其门前不再设置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已改变地下停车场使用功能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业主责令限期恢复。原由各单位、各部门自行设置的车辆临时占道停放(保管)场(点)均纳入本方案,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新调整并实行统一管理。因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大型群体性活动需要停止使用、撤销、迁移市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的,各经营、使用单位或个人应自觉服从,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经营管理合同约定给予补偿。
据悉,三亚将于11月25日前组织开展公共停车场(点)经营权的招标投标工作,经营权一次性出让两年,凡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在我省无违法经营的记录的公司可进行投标,并交纳竞标评估底价50%的保证金。中标企业必须在2012年元旦全面投入人、财、物进行管理,确保春节期间停车场管理秩序井然,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重新出让经营权。
另外,中标公司需于11月26日至12月15日缴纳成交标金,完善招标投标相关手续后,依照《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市道路设施审批手续,缴纳临时占道费;获得批准后,公共停车场(点)经营者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市道路设施许可证》向市物价局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