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鲁花、王老吉等品牌因国家四部委清查特供牌慌忙弃用“人民大会堂”特供标识的同时,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却向企业广泛“撒网”,推销一款新的特供产品使用权——一年仅交25万元管理费即可贴上“国家行政学院特供产品”的特供标签。
尽管这起特供买卖的标的——“国家行政学院”,并不足以和“人民大会堂”相提并论,但是,据记者一个多月来对这笔交易的观察,它却展现出一条完整的“特供商标”利益链。
从这笔关于“国家行政学院”的交易入手,想成为“特供商品”,只需要填写一份申报函,再到北京去面谈,以及缴纳一笔可以优惠的费用,原本普通的商品,便可以打着“国家行政学院”的招牌去宣传。
而此时,距离今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四部门在全国范围进行“特供”、“专供”等标识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并不远,但这并不能阻止“特供”标识买卖的再次发生。
打着“国家行政学院”旗号的买卖
10月16日,一名自称是国家行政学院下属国企的工作人员致电湖北一家白酒企业负责人郭先生,向其推荐国家行政学院院徽标志对外使用权的招商合作项目。3天后,郭先生收到一份名为“国家行政学院院微标志”招商函的电子邮件,邮件附件为“开展《国家行政学院国勤理事单位及后勤采购》申报函”。
昨日,郭先生向本报记者出具了上述申报函。申报函显示,有着国家行政学院院徽标志对外使用权向企业进行招商,被许可使用者可列入后勤采购名单,成为“国家行政学院特供产品”、“国家行政学院专供产品”,并强调“企业对外市场宣传可使用国家行政学院院徽标志”。
“比较吸引我的正是对外宣传可打出国家行政学院的金字招牌,应该对企业开拓省外市场和公务用酒市场有所帮助。”郭先生略有心动地说。
不过,企业若想获得上述特殊待遇,出钱是必不可少的。申报函中明确规定,交纳管理费25万元便可授权使用一年,连续两年授权使用的管理费为20万元/年,三年的话一年管理费可优惠至18万元。另外企业出钱还可单独成立“国家行政学院国勤营销中心、北京办事处”,管理费在3万~5万元/年之间。
11月初,上述工作人员再次致电郭先生,表示若有合作意向可赴京面谈,并称管理费还可进一步优惠。
无独有偶,11月初,另一家酒企负责人萧先生亦收到了来自国家行政学院一名下属国企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亦是推荐“国家行政学院院徽标志使用后勤采购及服务”项目。
本报记者对比两份申报函发现,与郭先生出具的申报函有所不同的是,萧先生收到的这份申报函中指出:理事单位可免费在企业产品包装上使用“国家行政学院院徽标志”并进入国家行政学院内部系统流通,并强调“不建议对外使用”。
不过,根据申报函,如果萧先生的企业作为理事单位,将被推荐给全国47家省、市行政学院后勤系统,列入其采购名单;并推荐理事单位产品进入国家行政学院“国礼中心”外事专用;还将通过国家行政学院内部系统渠道把产品销售到其他平行级的部委机关事务局。
萧先生直言,尽管对此项目颇感兴趣,但正值国家四部委清查各种特供商品的敏感时期,因此十分迟疑,担心这笔投资最终打水漂。
“特供”商标运作之路
“国家行政学院”商标何以具体运作?本报记者随即以湖北一家酒企负责人的身份拨通了申报函上的联系电话。
一名姓李的男性工作人员承认确实正在广泛推广“国家行政学院院徽标志使用后勤采购及服务”项目,项目运营主体为国勤(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国家行政学院院属国资企业。
在得知企业刚起步营销预算有限时,对方立刻表示授权使用费可以优惠,如签约三年,费用可在18万元/年的基础上再优惠3万元,不过每年需提供3万元的酒水产品。
但当本报记者问及贴有特权标识的产品是否可以对外流通与宣传时,对方称“肯定能用”,他解释道:“四部委这次主要的严打对象是没有续费(特供产品授权使用费)的超时使用者,以及无授权资质的假授权机构。只要是在使用期限内的,则不受影响。”
不过,权威部门对此却是另一番解读。据工商部门介绍,此次整治行动并非只针对特供、专供的超时使用者,而是那些打着国家政府机关名义的特供、专供产品,这类商品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形象,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本报记者在国家行政学院官方网站后勤服务工作动态“部门新闻”中,查询有一则今年4月27日发布,名为《国勤科技公司经理竞聘工作方案》的通告。该方案称,公司采取抵押承包经营方式,竞聘入选者按承包经营金额一次性缴纳抵押金。
据上述方案,公司承包期限三年,竞聘抵押金底价60万元起,以后每年在上年承包基数上递增15%。经营者完成服务中心每年度的任务指标,三年承包期到期后,可优先续聘。
(责任编辑:高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