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网消息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日公布《关于对灵芝北芪胶囊实施暂停销售措施的公告》。根据公告,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发布的灵芝北芪胶囊(国药准字Z20090741)广告,存在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行为。
公告原文:
粤药广暂停公告[2011]24号
据监测,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发布的灵芝北芪胶囊(国药准字Z20090741)广告,存在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行为。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我局决定自2011年11月 18 日起对灵芝北芪胶囊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在我省深圳、广州、惠州、东莞、佛山、中山、韶关、茂名范围内暂停该品种的销售。
现予以公告。
2011年11月18日
暂停销售品种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