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网消息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日发布《关于对参茸大补膏实施暂停销售措施的公告》。根据公告,湖南爱生制药有限公司发布的参茸大补膏(国药准字Z43021037)广告,存在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行为。
公告原文:
粤药广暂停公告[2011]26号
据监测,湖南爱生制药有限公司发布的参茸大补膏(国药准字Z43021037)广告,存在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行为。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我局决定自2011年11月 18 日起对参茸大补膏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在我省全省范围内暂停该品种的销售。
现予以公告。
2011年11月18日
暂停销售品种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