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网消息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日发布2011年第10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公告原文:
粤食药监通〔2011〕219号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现将我省2011年第10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依据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对公告中涉及的品种广告和药品质量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11)第10期〕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11年11月
为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以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省内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