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腊肉香。可一些人竟以病死猪肉为原料,制作成包装精美的腊肉流入老百姓的餐桌。近日,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制作“毒腊肉”的犯罪嫌疑人胡某贵等10人作出批捕决定。
工业盐加“敌百虫”腌死猪肉
据检察机关通报,犯罪嫌疑人胡某贵、刘某清、叶某科等10人均来自重庆大足、合川等地区,长期以来在东莞各自非法加工腊肉、腊肠销售。经过老乡介绍,这些散落在东莞镇区的小作坊老板逐渐相识,并谋划着如何把生意做大。2011年6月,胡某贵、刘某清、叶某科等11人商议后,决定每人出资2万元,进行大规模的腊味品加工。于是他们在东莞市中堂镇江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加工区租了四间房,开办了一无牌无证腊味加工厂。
工业盐腌病死猪肉制腊味
腊肉加工场经营期间,胡某贵等人以每斤2-7元不等的价格,从惠州市博罗县、广州市增城市等地向犯罪嫌疑人曾某中(男,30岁,广东省惠州市人)、朱某全(男,53岁,广东省惠州市人)等人购买来病死猪肉,用工业用盐和亚硝酸钠进行腌制。其间为了防止蚊虫及苍蝇滋生,在加工区域喷洒农药“敌百虫”,制成成品后运往大岭山镇信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林贵腊味批发行和中堂江南农批市场富顺腊味店,以每斤5-17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
生产销售约24万斤“毒腊味”
该加工厂每天加工、销售腊味约2000斤,共生产、销售约24万斤。
据了解,“毒腊肉”加工厂分工明确,由胡某贵负责采购病死猪肉,刘某富、王某、叶某健负责加工生产,叶某科、彭某傲负责运输,刘某清、骆某、刘某素、黄某、谢某银、龙某红、邹某萍、陈某燕(后五人均在逃)负责销售,丁某全负责财务(在2011年9月份退股后由叶某树负责),张某富等4人负责打杂及协作。
今年10月17日,经群众举报,执法人员查处了该加工厂,当场缴获腊肠1000斤、腊肉1000斤,未经检验的生猪肉2吨、“白鹅牌”高级精制盐24包(每包50公斤,经检验为工业用盐)、碎肉机4台、电风扇1台、磅秤2台、大成牌“敌百虫”8支、亚硝酸钠11支、松香1袋(约44公斤)等物品。
加工厂被查处后两天,该工厂数名员工将仓库内的一批半成品猪肉运至大岭山信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横五路58号仓库存放。10月25日,东莞市公安局在该铺内起获上述半成品猪肉,净重7980公斤,经检验有“敌百虫”成分,亚硝酸盐超标。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