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宝安法院获悉,该院近日成功调解了11宗国际知名品牌“路易威登马利蒂”与深圳市某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的案件。
2010年下半年,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发现深圳市某国际酒店内所设商场销售假冒“LV”等商标的商品,于是,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针对11款被侵权商品在宝安法院提起11宗商标侵权案件,请求判令被告深圳市某国际酒店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共计 352万元。
收案后,宝安法院认为该11宗案件标的较大,且涉及国际知名品牌,若按照正常程序开庭审理,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将是耗时耗力的,且不一定能够有效解决纷争,于是主动征询双方当事人,组织庭前调解。原告基于被告及时停止了侵权行为,而且诚恳道歉,愿意在赔偿数额上作出让步。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40万元。至此,11宗涉及国际知名品牌“LV”被侵权案件得以成功调解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