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网消息 6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2011年广东省电冰箱等13种产品专项监督抽查质量状况,其中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41.9%。
本次共抽查了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东莞、揭阳、顺德等8个地市43家企业生产的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43批次,依据GB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镇≤16 A)》、GB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合格18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41.9%。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谐波电流(17批次)、骚扰电压(9批次)、非正常工作(7批次)。谐波电流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谐波电流值超过标准的限制要求。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电吹风产品采用了二极管半波整流电路,但没有采取限制谐波电流的措施。
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在部分电吹风产品正常工作时,电源端骚扰电压超标,产品工作产生过高的电磁骚扰可能会造成同一电网的其他器具工作不正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电吹风产品使用了串激电动机,但没有采取相应有效的电磁干扰抑制措施。
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在器具在非正常工作过程中,保护装置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可能发生起火或者触电等危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用的保护装置质量不过关。
针对本次检验发现的质量问题,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后处理工作。(林佳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