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布2011年第一季违法广告提示公告。
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测和调查发现,名称为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寿瑞松牌野生全松茶”和湖北康百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力霸甲壳质胶囊”食品广告,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博舒牌西帕依麦孜彼子胶囊”药品广告,西安鹤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百步康能量走毯”保健用品广告,在部分媒体上发布广告时含有超出广告批文范围或使用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构成广告违法行为。
其违法行为表现在:一是食品广告中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宣传特定功效;二是药品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是保健用品广告中含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依法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主进行了查处,特提醒广大消费者,对宣传具有特定功效的各类广告,要认真依据职能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甄别广告内容,理性选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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