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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益盛药业: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2011-09-29 12:54:15   来源:   评论:0 点击: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1-025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1-025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28 号)、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证监局”)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吉证监发[2011]45号) 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吉林证监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 项活动的统一部署,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深入地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整个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第二阶段为 公众评议阶段;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期间吉林证监局对公司进 行了专项检查。目前,三个阶段的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各阶段的专 项治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的情况 (一)公司自查阶段 为保证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了加强上市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小组,由董事长作为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治理自 查整改工作,并明确了具体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011年4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 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吉林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 项活动的通知》提出的自查事项,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自 查,认真查找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产生问 题的原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 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201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自查 报告及整改计划和自查事项的议案》, 并于201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予以公告。 (二)公众评议阶段 2011年4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 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进入公众评议阶段。公司公布了专门的联系电 话、联系传真、电子邮件和指定联系人,诚恳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 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三)整改提高阶段 2011年8月3日,吉林证监局对公司的治理情况及治理专项活动的 开展情况进行了核查,重点查阅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上市后的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情况及公司内控制度运行情况,与公司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进行了沟通,并就公司治理状 况及核查结果进行了信息反馈和意见交流。2011年8月24日对公司出 具了《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问题整改意见函》 (吉证监函〔2011〕109号)(以下简称“《整改意见函》”)。针对 在核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给公司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公司结合吉林 证监局核查提出的问题,公司董事会迅速召集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 认真学习监管要求,针对具体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对公司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及 公司的自查情况,对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公司在整改期间对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进 行了修订,并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部问责管理制度》、《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年报信 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管理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危机处 理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于2011 年7月3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2011年8 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 公司已经在董事长的牵头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会同各部门负 责人,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着手进一步完善本公司内部控制结构, 对公司内部控制程序进行了深入的梳理和补充,完善各部门工作职责 及岗位责任制,从而使相关内部控制程序系统化,继续细化各职能部 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公司已经 积极开展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准 则,及时掌握新的信息和新的知识,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综合素质,进 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二)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 司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培训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有针对性的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持续学习和培训工作,邀请 保荐人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公司证券部收集整理了监管部门文件和 最新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典型案例读本等,及时组织并发送给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 监管部门及其他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和研讨会等活动,及时了解有关 上市公司的最新政策。通过学习培训,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责任感和业务水平,更加勤勉、尽职、 规范地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三)进一步发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董事会已经重新修订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细则,使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公司积极为各专业委员 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各专业委员 会与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公司积极征求专业委员会在公司发展 战略、高管及后备人才选聘、内控及内部审计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提 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的业 务开展情况等,保证各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 各项业务的进展情况。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各委员会负责人 (四)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董事会秘书会同证券事务代表,积极开展认真学 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指引的活动,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 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同时增强对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加 强其规范意识和职业素养,通过建立程序化的信息披露流程,对拟披 露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审批,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和质量,确保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三、公众评议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在公众评议阶段未收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关于公司治理相 关的评议信息。公司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今后对本公司的治理工作 多提意见和建议。 四、吉林证监局提出的整改建议的整改情况 收到吉林证监局的《整改意见函》后,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和高 管人员认真学习,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意见函》要求公司在以下方 面进一步改进,具体如下: (一)《整改意见函》指出: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对董 事会、总经理合理授权,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已制定了《经理机构工作细则》和《内幕信 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已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公司正在完善现行《公司章程》,将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二)《整改意见函》指出:公司应做好“三会”会议记录工作, 要详细记录审议过程和发言要点。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认真做好“三会”会议记录工作,确保“三会”运行更趋 规范、有效。2011年8月1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 议记录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执行。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 (三)《整改意见函》指出:监事会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并做 好日常监督的工作记录。 整改情况说明:监事会已组织全体监事认真学习了《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监事会的职能, 监事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并做好相关工作记 录。 整改责任人:监事会主席 (四)《整改意见函》指出:公司应充分发挥董事会下各专门委 员会的作用。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董事会已经重新修订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细则,使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公司积极为各专业委员 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各专业委员 会与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公司积极征求专业委员会在公司发展 战略、高管及后备人才选聘、内控及内部审计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提 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的业 务开展情况等,保证各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 各项业务的进展情况。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各委员会负责人 (五)《整改意见函》指出:公司要严格遵守证监会关于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合 理规划超募资金的投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1、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公司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 并按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3、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凡涉及 每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部门 领导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总监、总经理签字批准后 办理付款手续。同时,募集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履行相应的使用审批手续。 4、公司已制定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逐步实施。 董事会已在定期报告中向社会公开披露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5、对于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每项支 出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并已提交董事会审议,超出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的,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五、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总结 通过本次开展的治理专项活动,增强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进 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了公司治理的水平,为公司整体 竞争力的提升奠定厚实的基础。 公司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长期的工程,公司将以本次专 项治理活动为契机,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吉林证监局、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健全法人治理机构,规范三会运作 水平,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实 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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