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联交易的监管是个“高难艺术”
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交易行为,是资本市场常用的交易方式,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广为存在。关联交易是一柄双刃剑,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也天生地带有非公允倾向,可能违背市场公平。关联交易问题的核心在于其定价是否合理:如果价格合理,它本身与公平的市场交易没有任何区别;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是不被认可、需要限制的。一般认为,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有两个目的,一是攫取更多的当前利益,转移财产和利润,“掏空”关联方;二是获取更多的未来利益,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对关联方提供“支持”。核心就是操纵利润。
关联交易危害极大,不仅损害非关联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而且对金融市场构成损害。问题是,关联交易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花样翻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似乎是监管永远跑不过“花招”。判断关联交易的“好”和“坏”,是一个非常复杂、难以拿捏的问题。融资是一种典型的关联交易。低息或无息融资显然是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监管部门应该研究这个问题。
放贷资金来源需要严格监管
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在市场流动性大幅度收紧的背景下,不管是高利放贷,还是廉价送钱,这些资金从何而来?大而言之,可能有三个来路。一个是超募资金,即上市公司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由于新股定价机制、上市发行机制等多种原因,超募成为近年来的一种普遍现象。2009年99只新股,超募资金755亿元;2010年上市新股347只,超募资金3010亿元。2011年截至9月初,首发上市的213家公司共募集资金1978亿元,其中1042亿元属于超募资金。上市公司成为获取廉价资金的权贵阶层。这些超募公司摇身一变成为金融市场上的放贷者。二是经营结余,暂还没有找到新的投资项目,但存入银行由于存款利率低,在目前实际利率为负的情况下,存款意味着赔钱,不如拿出来放贷。三是有条件从银行贷款的企业千方百计地借款,再转手放贷,赚取利差;或转手送给从银行借不到资金的关联公司。此等问题需要监管者高度注意。
宏观调控需要适时适度
政府宏观调控的初衷是防止经济自发无序运行以及陷入崩溃境地的可能性。但因宏观调控不当,比如大松大紧,急起急刹,流动性忽而如开闸洪水,新项目投资遍地开花;忽而关闸闭流,项目资金缺乏后续,投资枯竭。这样极可能引起金融秩序混乱,一些资金溢出实体经济获取高额利润,恶性套利行为蔓延,造就资金食利阶层,最终威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看,低息贷款关联交易要好于高利放贷。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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