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朝阳检方透露,涉嫌非法销售8家公司未上市股权,11人因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检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周某等人同城315投诉产经,于2005年9月花费10万元,购买了一家注册资金显示为1000万元的投资公司,刘某等人又先后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名目众多的公司,对外宣称为集团。刘某作为该投资集团公司的实际负责人,通过犯罪嫌疑人高某联系未上市公司,对其进行“包装”,并以会取得较好利益为诱饵,组织业务员,向公众推销未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检方认定,2005年底至2008年8月间,该集团销售多家公司未上市股权1711.09万股,涉及金额7899.92万元。本报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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