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金励福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为1.38亿元,主要从事贵金属电镀化工材料和键合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贵金属加工行业。此次募集资金将投向两个项目,即异地搬迁扩建项目和键合铜丝项目,所需资金3.2432亿元。
国有股东股权被大幅度稀释
招金励福由励福实业(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励福实业”)和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招金集团”)共同出资建立,励福实业出资825万元,出资比例占55%,招金集团出资675万元,出资比例占45%。
公司大股东励福实业成立于1987年,主要从事化学品贸易和股权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黄健华和黄晓君夫妇,两人均为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已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招金励福的另一大股东招金集团,成立于1992年,属于国有独资公司,其出资人为招远市人民政府。
自招金励福成立以来,国有股东招金集团的股权逐渐减少。公司成立之初,招金集团的出资比例尚在45%,但是,两年之后,2004年,励福实业出资额增加至24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而招金集团出资1600万元,出资比例降为40%。
至2007年底,招金集团的出资比例再度减少。2007年招金励福吸收合并励福烟台之后,励福实业出资额为7647.58万元,出资比例已经增加到76.7%,而招金集团出资额为2323.19万元,出资比例大幅稀释,为23.3%。
招金励福招股说明书显示,由于招金集团出资比例稀释较多,2008年2月,励福实业将持有的招金励福3.7%的股权转让给招金集团,至此,招金集团出资比例为27%,比成立之初减少18%。
2008年4月,招金励福通过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以公司截至 2008年 2月 29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6411亿元,按照 1∶0.8409的比例折合为 1.38亿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励福实业将其持有的招金励福6624万股本(占股本总额48%),转让给金福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福投资”)。如此以来,国有股东招金集团持有的股权比例不变为27%,金福投资和励福实业分别持有48%和25%。
其实,2010年年底这笔股权转让,招金励福的实际控制人并没有发生变更,黄健华和黄晓君夫妇拥有金福投资100%的股权。因而,股权转让之后,黄健华和黄晓君夫妇通过金福投资、励福实业间接持有招金励福73%的股份,对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实际控制人旗下企业多注销
招金励福的实际控制人黄健华夫妇还有其他的控股子公司,但是招股说明书中显示,这些公司要么业绩连年亏损,要么就是已经注销。
招金励福实际控制人黄健华和黄晓君分别持有创东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创东国际”)50%的股权,创东国际成立于2003年,经营股权投资。
创东国际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净资产是负数,分别为 -20.80万港元和-30.37万港元,并且,2010年度和 2011年上半年,净利润分别亏损1.31万港元和9.57万港元。
创东国际旗下有两家公司,即励福实业(江门)贵金属有限公司(简称“励福江门”)和华福(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福环保”)。励福江门成立于2006年,华福环保成立于2008年,目前都是主要从事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回收业务。
励福江门虽然没有亏损,但是2010年底总资产达1.55亿元的励福江门,2010年和 2011年 1—6月的净利润仅分别为574.89万元和 319.17万元。励福江门旗下的江门朝日励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截至 2011年 6月30日,尚未开工生产。
华福环保则更是不能让人满意,2010年和 2011年 1—6月的净利润分别亏损了162.93万元和82.96万元。
招金励福的实际控制人黄建华另外还持有励福创建有限公司(简称“励福创建”)100%的股权,励福创建 2010年度和 2011年前六月,净资产分别为-13.31万港元和-21.79万港元,净利润分别亏损7.86万港元和8.48万港元。
而励福创建的全资子公司江门富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也不甚理想,福宁电子成立于2009年,主要从事液晶显示玻璃基板的生产,2010年就亏损了2598万元,2011年上半年还是延续亏损态势,亏损673.06万元。
黄健华和黄晓君还曾投资江门和溢、金亿贸易、励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励福实业(北京)有限公司、励福实业(苏州)有限公司和励福实业(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目前,上述6家企业均已注销。
子公司苏州华福连收三张税务罚单
招金励福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华福贵金属有限公司(简称“苏州华福”),在2007年9月—2008年12月存在多次税务违规行为。
苏州华福在 2007年 9月至 2008年 12月期间取得黄金提炼加工费和金盐加工费收入,未向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应税收入 131.91万元;2008年4月,向其他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导致他人未缴、少缴税款6369.13元;2008年6月,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导致他人少缴税款1.98万元。
对此苏州市当地税务部门连续开出3张罚单,包括一份《行政处理决定书》和两份《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部门共追缴苏州华福增值税22.43万元,加收滞纳金7.48万元,罚款45.49万元。
《IPO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务、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招金励福连收税务部门三张罚单,且违规行为发生在IPO的最近36个月内,但是地方国税局却帮忙圆场。2011年 3月 25日,苏州市相城区国家税务局出具《关于苏州华福贵金属有限公司涉税事项的情况说明》:“鉴于上述违法违规事项不属于大要案,我局认为对该公司的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郭翊律师本周二在接受理财一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苏州华福屡屡税务违规,明显违反了《IPO管理办法》规定。苏州市相城区国家税务局出于对招金励福IPO的支持,出具说明文件帮助企业避责。”
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
招金励福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其应收账款项目和存货项目数额逐年增加,居高不下。
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以及2011年上半年,招金励福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01亿元、2.29亿元、2.21亿元、2.59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43%、36.71%、27.43%和 31.26%。
而且,其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已经呈现大幅下降的趋势。资料显示同城315投诉产经,公司三年一期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1.43次、21.51次、21.32次和10.73次。
招股书中说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损失的情况,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此外,招金励福的存货余额也存在较大风险。2008年—2011年6月三年一期报表显示,招金励福存货余额分别为8.24亿元、2.08亿元、2.73亿元、2.55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08%、33.46%、33.84%和 30.83%。
然而,招金励福的存货周转速度却在逐渐下降,2008年、2009年、2010年和 2011年 1—6月存货周转率分别达到 44.59次、23.67次、19.33次和 9.46次。
招股书也提及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公司可能因为产成品出现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客户拒收或退货,从而使存货出现积压或跌价损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