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短短两月内,从2010年末期分红派息方案备受质疑,到理财产品巨额亏损遭储户投诉,再到寄丢金卡客户额度达12余万元的信用卡,交通银行(601328)试图打造的“财富管理银行”形象正在被不断曝出的各种负面消息所困扰。
虽然交通银行自称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打造多样化和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方案,但是面对以牺牲股东利益的方式避税,隐瞒风险向客户推销理财产品同城315投诉产经,以及寄错账单却辩称无法解决的种种行为,交行所谓的“财富管理银行”形象明显已经被大打折扣。
股东分红60%交了税
分红派息方案遭市场人士质疑
10月9日,华声在线在报道中称,市场人士对交通银行的分红派息方案提出了质疑。
交行2010年末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显示,该行扣税前每股派发红股0.1股、现金股利0.02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红股0.1股、现金股利0.008元。股利发放日为8月18日。
香港独立股评人大卫·韦伯在其网站上发文质疑交行的分红政策。他认为,对交通银行的股东而言,相当于只是收到了40%的现金股息,其余60%都交税了。
按照国税总局8月下发的《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韦伯认为,分红时,交通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处理,需要把“未分配利润”转增为“股本”,以每股配0.1股计算,每股要额外缴交税收0.01元,而这笔税收本来可以完全避免。
韦伯表示,交行的股东中,财政部持股26.52%,由于其也是税收收入主体,上述分红方案可以增加其收入,但却对其他股东(包括中小股东)不利。
交行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不派现金而选择派红股的方式是从股东长远利益出发,留存更多利润支付银行发展。
但投资界人士认为,按往年惯例,2010年分红也可采取派送现金的方式,为何转为派红股?
韦伯认为,按照目前中国税法,现金分红需缴纳10%的税收。若要规避此税收,公司可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回购股票来回馈股东,需要现金的股东也可在二级市场上卖出已经增值的股票。
2010年底,持交行H股107.16亿股的汇丰控股,虽获派约10.7亿股H股同城315投诉产经,但实际股息收入大幅缩水至85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