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招股书显示,马云在2006年开始入股华谊兄弟,随后多次出资参与增资扩股。不过在华谊兄弟上市后,马云数次大手笔套现华谊兄弟股权。
■ 律师说法
“突击入股无法律限制”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从业者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对于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的规定只限于上市公司,对于拟上市公司的“突击入股”行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他认为,尽管林靖从事财经记者工作,但只要他没有对该公司有过公开的报道或评论,只是单纯的入股投资行为,从法律上来讲并没有不妥。但是从公众的角度来看,由于他从事的职业的敏感性,可能会有一些道德上的质疑。
他还表示,国外对于公司在上市前的股票交易同样没有限制或核查措施,一般都是从上市静默期开始之后才予以监管。在他看来,公司在上市前的股权变动可能会较频繁,且股东数量庞大,监管的可行性较低;而且,非上市公司并没有义务向公众披露信息。
本报记者 沈玮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