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周道
即将开始招股申购的创业板公司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昌达”),主要从事自动化生产线产品,用于大型汽车整车制造厂或工程机械制造厂。公司的收入几乎全部来自于汽车制造行业,客户也比较单一。2003年成立时,华昌达的业务几乎就是为同在湖北十堰的 经过核查后确认,在大智装备2000万元的注册资本中,有1200万元来自于华昌达的借款,而且未收取任何资金占用费。
简单计算一下,作为实际控制人的颜氏夫妇相当于800万元注册了一个近似空壳的公司,两年后便以1800多万元卖给了华昌达。在没有任何资金成本的情况下占用华昌达1200万元,最终还通过这一交易获得1000多万元的收益。
对此,保荐人以及华昌达都辩称因为当时华昌达还未进行股份制改造。然而,保荐人力图为大股东和华昌达进行的辩解非常苍白无力。保荐人认为,因为有巨额借款,“实质上是颜华、罗慧代华昌达持有大智装备的股权”,所以这一交易“未对发行人(华昌达)利益造成损害”。所谓的“专业”,就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把人绕蒙。如果是代持,为何会有颜氏夫妇1000多万元的收益呢?这样的“损害”只发生在改制前,似乎只是大股东左口袋到右口袋的关系,但这一“受损”的资产已经被带入到即将上市的公司中,“损害”难道没有延续吗?更令人质疑的是,一个上市前便如此“不老实的公司”,上市后还能寄望他对公众投资者利益有多大的保护吗?(股市动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