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培源 ○编辑 祝建华
几次被证监部门三令五申整改的“大股东提款机” 100%控股,2004年49%的股权转让给由管理层成立的潍坊亚星投资有限公司,而原董事长陈华森在亚星投资中占有33%的股份。
2008年,亚星集团增资扩股后,亚星投资和潍坊市国资委的持股比例已经所差无几。因此,陈华森完全有能力控制亚星集团董事会,通过亚星集团对上市公司施加影响。另一方面,亚星集团因历史遗留问题自身资产质量堪忧,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也造成了很多时候不得不把手伸向上市公司。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有关法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不严,也令违法者屡屡有机可乘。这次山东证监局再次叩门调查,后事如何,市场将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