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板刚过完两周岁生日之际,“创业板退市”有了实质性进展。昨日(11月28日),深交所推出《 在接受采访时称,从《意见稿》的以上几点来看,很难起到实际作用,制度没有实际意义。而且,这几条没有涉及到问题的本质,如公司资金使用状况、财务标准、虚假信披等,还不如主板的退市制度。
不过,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新版退市制度没有“ST、*ST”这样“披星戴帽”的过渡阶段,采取直接退市的规定较为严格,同时不允许被借壳,能够抑制疯狂投机的怪圈,倒逼公司的危机意识。
创业板退市条件
·连续亏损·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终止上市)·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公司解散·法院宣告公司破产·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出现一次即终止)·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