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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民间借贷纠纷渐多 截至10月受理案件已逾200件
2011-11-14 10:55: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法院建议加强金融监管,严打违法放贷行为

  新快报讯记者 麦翠如 通讯员 周祖龙报道

  当前,随着我国货币政策从宽松转为从紧,逐渐出现了金融市场资金紧张,银行揽储急、企业融资难、民间拆借市场异常火爆等特殊现象。日前,记者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2011年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该院2010年民一庭共受理该类案件209件,而截至今年10月,受理案件已逾200件。

  民间借贷数目巨大

  “由于资金不足、融资途径有限、银根紧缩,个别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开发房地产项目缺乏资金,且运作需要向工人、材料商、建筑商支付大量款项,在无法筹集运营资金的情况下,该公司及法定代理人铤而走险,利用高息利诱,以商品房买卖做幌子,形成一种假买卖真借贷的吸资过程。”据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一庭介绍,当前中山民间借贷案件呈现四大特点:一是借贷数目巨大,且涉及刑事犯罪。二是部分自然人反复涉诉,有专业放贷之嫌。该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有部分自然人反复涉诉(作原告),其提供的借款合同、收据等是统一格式,约定明确规范,有专业放贷之嫌。被告抗辩的理由一般指出借款是赌球、赌博所输。三是巧立名目,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一些专业放贷的自然人或公司瞒天过海,并以此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达到谋利的目的。四是国内外经济大环境欠佳,部分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案件数量激增。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途径有限、资金实力未够雄厚,在资金无法运作的情况下,只能向自然人或其他企业借款。

  要多管齐下规范民间借贷

  潘伟(化名)是沙溪镇一间制衣厂的老板,工厂主要生产牛仔系列产品,来样订货,来料加工。2008年间,他先后三次向高田借款,共计借款445000元。2010年12月,由于制衣厂生产不景、经营不善导致工厂倒闭,潘伟不知去向,连同妻子和女友都不见踪影。他的手机长期关机,家中电话无人接听,高田多次来到潘伟住处,但房门紧闭。无奈之下,高田将潘伟告上法庭,但潘伟始终没有出席审判,法院不得不作缺席审理。

  针对不少民间借贷案件法院最终都不得不缺席审理这一现象,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多管齐下规范民间借贷,建议相关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担保公司等机构的监管和规范,对超范围经营的违法放贷行为予以打击和取缔。对涉嫌高利贷的反复涉诉人员有证据证明的,及时通报情况给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由公安部门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侦查。此外,法院坚持在合理分配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基础上,严格依职权调查取证,审查证据,确认资金来源等情况,使查明的法律事实尽可能接近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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