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两个月频现短期限、超高收益理财产品的银行理财市场,似乎正在逐步回归正途。
早报记者昨日从沪上工行网点获悉,该行最近推出的理财产品已经没有1个月期以下的了。
此外,建行目前在售的理财产品也均为3个月及以上期限。
和深发展亦没有1个月以下的理财产品在售。
此前,大部分银行都会在月末和季末时,为吸收存款和贷存比达标而发行各类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上述现象很可能和刚刚上任的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日前举行的第四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上的讲话有关。尚福林在上述场合曾称,“原则上,不允许发行一个月及以下期限理财产品”。尚福林将此举作为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一部分。
监管要求更严
据了解,银监会自7月初就已开始加强银行理财市场的整顿,不仅叫停了六类理财产品,并建议“慎发”7天以内的超短期理财产品。
9月底,银监会又以一纸通知要求各银行规范一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
当时具体的表述是:“不得通过发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在月末、季末变相调节存贷比等监管指标,进行监管套利,重点加强对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和合规管理,杜绝不符合监管规定的产品。”
而时至本月(也渐近年末),银监会的态度更加明确,直接对一个月期限以下理财产品进行规定。据了解,尚福林此次也再次强调,要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短期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规避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套利。
银行业内人士普遍指出,此次对短期理财产品提出的监管要求较9月底更严格。
不过,由于上述通知暂为口头通知,因此目前还是有部分小银行尚有小部分1月期理财产品。因为对小银行来说,如果放弃此类理财产品吸引客户,将会面临更大的存贷比压力。但即便如此,整个1月期理财产品大幅下降已是大势。
数据显示,10月份以来,银行超短期理财产品已经出现量价齐跌。其中,盛世普益的统计数据显示,10月份,投资期限为1个月以下的超短期产品占比下降最大,达9.25%。同时,该类产品的发行量为407款,比9月份减少235款。同时,1个月以下期人民币债券类产品共发行224款,平均预期收益率4.22%,环比下跌0.12个百分点。
“加强融资来源稳定性”
事实上,此次对短期理财产品设限是银监会“加强融资来源稳定性管理”要求的一部分。“加强融资来源稳定性管理”位列银监会“有效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这一任务的第二位,仅次于严格执行日均考核要求这一基础规定。
据了解,为了应对流动性风险,尚福林还提出,要加强应用新的流动性风险指标,切实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
此外,尚福林指出,“当前临近岁末年关,尤其要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变化情况,早做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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