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家住武昌八一路附近的程四清无意中翻出一张15年前的存单,存款金额为5000元,存期5年。次日,他便拿着存单、身份证、户口本,找到当初办理存款的银行网点取钱,可银行工作人员拒绝了他的要求。原来,身份证上的名字并不是程四清,而是程先昌。
“我老家在云梦县沙河乡黄渡村,早年到武汉谋生,1996年存这笔钱时,写的是我在老家一直用的名字,也就是程四清。”现年62岁的程四清说,当时他还没办身份证,存钱时银行也就没有录入自己的身份信息。次年,家人在老家帮他办了身份证,登记的却是他的大名——程先昌。
无奈之下,程四清专程赶回老家,请当地乡镇派出所和村委会联合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程四清和程先昌就是同一人。可当他拿着证明再次找到银行时,工作人员又说,证明上未写明身份证号码,也无盖有骑缝章的本人近照,仍无法取款。
银行一再拒绝他的取款要求,让程四清很是不满。他说,当年存钱时没要求提供身份证,现在开了证明还不让取款,分明是银行有意刁难。
对此,银行工作人员解释,从2000年开始,银行要求市民实名制存款,之前未通过身份证办理的存款,只需与取款人身份证上名字一致便可取款。目前,该行已就此事反复向程解释,希望他考虑银行难处,出具写有本人身份证号和盖有骑缝章近照的证明。程也答应银行要求,待春节回老家重开证明后再来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