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天燃气)的首发申请被否。这只中小板IPO本次拟发行5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11%。拟募资金将用于两条主要的燃气管道建设。
蓝天燃气是一家主营天然气管道输送及销售的公司,其前身豫南管道,是2002年底由中原气化(后改为蓝天集团)、驿光实业及36个自然人出资成立的。经过多次让人难以理清的股权转让,最终公司现在的实际控制人是现年36岁的李新华。
公司在成立过程、所归属母公司、股权转让、为上市而入股的投资方以及下属员工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令人质疑的地方。
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公司的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是蓝天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从招股书的材料可以看出,蓝天投资的前身是中原液化,来源于当年国有企业的改制。
1990年,河南省驻马店市成立液化总公司,这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2003 年6 月启动国有产权制度改革。据招股书数据,公司整体出让改制时总资产额为176296万元,负债总额为17523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66万元。
也就是以这1066万元为基准,加上土地出让收益及安置补偿金缺口等,合计2000万元,液化总公司于2004年1月完成了此次改制,将国有产权出让给李万枝等自然人。李万枝即李新华的父亲。
2006年10月,李万枝去世,李新华成为液化总公司新一代实际控制人。招股书称,为规范和理顺产权关系,明确股东权益,2006年11月,液化总公司变更为中原液化。
上述改制过程不由得让人联想到国企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对此,保荐人招商证券在招股书中给出的解释称,上述程序合法、合规,并于2010年9月获得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及河南省国资委确认,液化总公司产权制度改革符合当时省、市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价格公允、结果有效。
控股股东母公司“惊人”业绩
2010年6月25日,中原液化整体变更成立蓝天投资,法定代表人为李新华,经营范围为对燃气业、新能源业、服务业等项目投资,注册资本
蓝天投资作为此次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母公司,不仅涉嫌脱胎于国有资产,它去年和今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也显然不同于其他申请上市的IPO企业。
招股书显示, 根据蓝天集团会计报表,截至2010年12月31日,蓝天投资总资产为105218.81万元,净资产为4806.78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0万元,实现净利润-635.52万元。
截至2011年6月30日,根据蓝天集团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蓝天投资总资产为96607.47万元,净资产为5405.94万元,201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635.43万元。
不难发现,会计报表所显示的蓝天投资2010年与2011年上半年的营收数额都是12万元,而净利润都是亏损600余万元的状态,几乎一模一样。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为此记者采访南京证券从事财报分析的研究员,他谈到,国家对IPO企业的母公司的业绩并无硬性规定,而母公司成立时间如此仓促,多数是程序需要,也说明实力不够强,但不会构成直接的IPO不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