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业净资产及净收入占GDP的比例
2010年度我国证券业净资产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4%,已达到美国2000年以后的高比例水平,表明社会资本对证券业的配置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2010年度我国证券业净收入占GDP的比重为0.48%,约相当于美国1972年或1979年的水平,相差30年以上,仅为美国目前水平的1/4。
我国的社会资本对证券业的高配置与证券业收入的低产出,形成鲜明的对比,这表明证券业资本效率的低下。在单位净资产创造净收入能力方面,美国证券业在90%~200%之间,平均为120%;中国证券业则在20%~110%之间,平均为40%。
我国证券业商业模式的瓶颈
我国证券业的资本效率低下与现行商业模式密切相关。目前我国证券业的商业模式,可以概括为“通道服务”,即在获准的五项牌照下进行规定动作。经纪与承销是最主要的业务,贡献营业收入的占比为60%~80%,这两项业务基本上属于通道服务,产品创新、主动进取的空间有限。
在这种商业模式下同城315投诉产经,整个行业呈现三个显著的状态:一是资本杠杆几近于无,美国证券业相当保守的杠杆倍数为15倍;二是100多家证券公司陷入低水平的同质化竞争之中;三是产品创新、主动进取的空间有限,压制了证券业的创新功能。长此以往,将坐失成就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本土证券业的良机。
范围经济、规模经济效益与商业模式
范围经济效益,通常与规模经济效益放一起讨论,根据不同的角度,经常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互为前提、互为因果。范围经济效益的来源是:市场内部化,形成效率优于外部市场的内部组织;各种业务复合出创新业务;形成多元化的收入结构,减缓收入的波动性;进入新的领域。
截至目前,我国证券业的业务类同性很强,目前还无法做出范围经济效益的实证分析。如果将视野扩展到范围经济所涉及的业务广度与业务深度,我们可以得到推论:目前我国证券业的业务广度与深度,约相当于美国、日本证券业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见附图);随着业务广度、深度增强,证券业的范围经济效益会逐步加强,形成差异化的商业模式,走出同质化的困境。
规模经济效益,在证券业的表现较为典型。在现代经济体系中,证券业务的市场需求具有广阔的扩展空间,证券业务的服务形态具有同质性,规模越大对市场的影响力则越大,容易被市场接受;证券业务具有很强的伸展性和渗透性,规模越大越能复合出新产品或服务方式;证券业务的固定成本摊销,没有像制造业那么显著,但也有明显的效果。
在通道服务型为主的商业模式下,资本作为规模的最重要标的物,没有了用武之地。在交易驱动型商业模式下,资本作为杠杆,扩展、延伸和深化中介业务,形成资本中介业务,产生规模经济效益。资本中介依然是中介业务,是通道服务融合资本后的中介业务。从功能上看,是在通道服务的基础上,赋予产品创新的功能;从方式上看,是从通道中介的基础上,加以资本支持,形成更大范围、更大规模和多元化风险管理的中介业务;从角色上,是从被动的过路观察者走向主动的流动性提供者,从“一对一”的即时交易走向“多对多”的跨时空交易。
我国证券业的通道服务型商业模式,潜力已近挖尽,资本效率低下的局面在原有路径上解法不多。走向交易驱动型商业模式、开展资本中介业务,以追求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效益、形成多样化的经营方式与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可能是选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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