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罗小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了这种不满:“歌华有线每月85元的宽带收入中,有近40%要向电信运营商交纳租用宽带出口的费用。”
没有宽带带宽,广电的宽带战略以及建筑在此基础上的由广电主导的三网融合只能是“空中楼阁”。打破电信运营商在宽带出口上的垄断地位,成为广电系统运营商全面竞逐三网融合的道路上,必须要扫除的障碍。
国有垄断监管破冰
“听说发改委开始调查这个案子,我非常高兴,”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反垄断法》的主要起草者王晓晔对本报记者表示,“这开启了中国《反垄断法》监管(国企)的第一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国家发改委在调查立案期间曾经征求过包括王晓晔在内的业内专家的意见。而她的激动心情也反映了几乎所有该领域专家和律师界的普遍的心态:中国终于在国有垄断领域,第一次动用了《反垄断法》这个武器。
“虽然这次案例之所以能够很快地被推动,很大的原因是这样的垄断目前直接影响到了广电系统的利益,属于部门间利益纠纷驱动,”王晓晔认为,“但是作为第一步,却仍然可喜。”
从1994年全国人大立法机构开始起草《反垄断法》,经过13年的历程,在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预留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
按照分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分别负责价格垄断、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反垄断审查。
次年3月美国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果汁一案,成为《反垄断法》实施后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近期,美国快餐连锁店肯德基、必胜客的母公司百胜公司收购小肥羊集团有限公司,也引来颇多关注。
然而,这些案例代表了大多中国近年的反垄断案例,仅仅是在经营者集中审查中有一些突破,但是对真正核心的国有垄断企业监管,执法依然不到位。
王晓晔指出,《反垄断法》的核心是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降低价格,对消费者有好处。如果政府一味保护国有企业,排斥民营企业的发展,就会导致企业去向政府拉关系寻租,经济效率下降,缺乏创新动力,形成垄断价格。
美国世强律师事务所(Steptoe & Johnson LLP)华盛顿总部合伙人、反垄断业务组主任尤因(Kenneth P. Ewing)也有同样的担忧。他认为中国的执法机构除了要继续与欧美日韩这样的国家和地区加强交流现代反垄断法理论及应用外,如果不能解决国有企业监管这个最大的问题,反垄断的执法永远不能真正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