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在华知名外企丑闻频传,与此同时,在中国社科院近日公布的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一些外企的社会责任评分之低令人吃惊。
对于长期充满争议的外企社会责任问题,《法制日报》视点版联合搜狐网进行了社会调查。
55.79%被调查者认为
不信外资企业社会责任宣传
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课题组分别调研了中国境内的国企、民企、外企的百强企业。结果显示,在被选中评价的300家企业中,按百分制考评,所有企业平均得分不到20分。有近七成企业是旁观者,没有推动社会责任管理。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外企百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分仅为12.5分,在得分为0分或负分的26家企业中,有19家(超七成)为外企,近八成处于旁观阶段,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严重不足。
得分为零或负分的外企中,阿迪达斯、戴姆勒·克莱斯勒、可口可乐等在华外资企业均“榜上有名”,阿迪达斯以-4分列倒数第一。社科院专家称,该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规划、反商业贿赂制度与措施以及企业环境管理和节约资源能源、降污减排方面的信息披露程度非常不足。
据了解,阿迪达斯(中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是服装鞋帽制造业,包括责任管理、市场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四项指标均是0分。
上述公布的信息与《法制日报》视点版的调查结果基本相符。
在被问及“对在华外资企业的基本印象如何”这一问题时,仅有16.0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好”,有53.1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一般”,还有30.79%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差”。
此外,外企要想在短期内修补自己的形象也比较困难。
在被问及“你是否还相信外资企业在其社会责任或其他社会形象方面的宣传或包装”这一问题时,仅有13.1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信”,有55.79%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不信”,还有31.0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半信半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目前,一些跨国公司将社会责任变成了公关手段,比如,很多公司出席一些和社会责任有关的活动或会议的,都是来自于公关部的老总和总监。对于跨国公司来说,社会责任不能仅仅是一种公关手段或形象宣传,这是一个公司的治理之道,良治之道,也是竞争之道和发展之道,所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的竞争方略,而不仅仅使其成为一种公关的手段或者内容。
厦门大学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伟阳认为,跨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历来遵循“压力-回应”的规律。也就是说,要让企业承担起责任,只有靠强大的社会压力,特别是严格有效的法律制裁。以康菲公司为例,为什么在事件处理过程中一直不积极作为?“我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作为一个石油生产企业,康菲不是出售最终 。内资企业也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迎接挑战,争取比外资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记者杜晓 实习生杨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