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推测,飞利信在其IPO进程中有意褪下“人民大会堂”的金色光环。但转让股权或只会让市场更生疑窦:其一,华堂电子与飞利信成立的合资子公司延续了两者的关系;其二,华堂电子所持股权的接盘者为华堂隆鑫,申报稿对后者无任何信披,但诸多信息显示两者应有渊源。
华堂电子离奇交易
飞利信申报稿披露,2008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会同意北京中大华堂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堂电子”)以每股2元增资300万股,完成后持有公司4.76%股权。上述的华堂电子成立于1996年2月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19号人民大会堂宾馆117室,股权结构为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和人民大会堂宾馆分别出资240万元和260万元,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为人民大会堂管理局的主管部门。
据申报稿,华堂电子增资飞利信所依据的评估报告未按有关程序进行备案,在资产评估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但这不会对飞利信IPO产生影响因为前者1年后即转让了所持股权。
2009年11月,华堂电子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程序,转让其所持飞利信4.762%股权。2010年2月5日,华堂电子与北京华堂隆鑫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堂隆鑫”)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前者将300万股股权转让给后者,转让单价4.05元,合计1216.32万元。
关于华堂隆鑫的任何介绍、以及为何接盘飞利信股权的原因等信息,招股书均未透露只言片语。记者翻查不少 销售收入,最终用户亦主要为人民大会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