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 和市场操纵,而且,直接退市也让上市公司多了个“紧箍咒”,有助于提升创业板的质量。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日前也再度对媒体强调,退市机制是创业板核心规则之一,没有高效的退市机制,创业板的风险结构就建立不起来,投机就无法遏制,高效的退市机制是非常重要的,是它有别于主板市场最本质区别之一。
深交所提出初步方案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管理层频频“吹风”,创业板退市机制“雏形”渐现,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今年“两会”期间,陈东征首次披露了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两个方案,除了原来呼声较高的直接退市外,方案还建议企业可退进老三板,并表示“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的核心,就是不允许重组,不允许借壳。”8月,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首度披露了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原则及框架。她表示,在退出制度中,将设置两步缓冲,首先,在公司实施退市前,将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便于投资者处理手中持有的股票。其次,公司退市后将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可以进行股份转让的渠道和平台。
“这种安排具有现实意义,使得创业板直接退市后有了一个缓冲场所,为投资者手中的股票提供一定的流通渠道。”有专家表示。他进一步强调,在各方面制度明晰后,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推出宜早不宜迟。创业板设立时间较短,目前没有遗留历史问题和包袱。设立直接退市制度,实际上不涉及到对现有市场利益格局的调整,也就是说市场不需要为此支付成本。相对来讲,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的条件、机会和时机都比较好。
11月18日,证监会公布,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总体思路。深圳证券交易所已提出了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初步方案,拟从增加退市标准、完善恢复上市审核标准、缩短退市时间、改进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设立单独的板块和退市后的去向安排等六个主要方面对创业板退市制度进行完善。方案将在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