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首页 | 新闻中心 | 娱乐| 健康| 教  育| 女人 | 房产 | 汽车 | 窝窝团 | 财经 | 图片 | 专题 | 访谈 | 体育 | 九头鸟评论 | 情感 | 口碑 | 报料 | 调查 | 天天315 d|区域 |经济 | 市场 |上市 |专题 |能源 |科教 |证券 |食品 |国土 |风尚 |文化 |媒体 |企业 |活动 |产经与法 | 美容 |医药 | 教育 |人物 |产业 |家电 |证券 |期货 |服饰


产经首页| 宏观经济| 上市要闻 | 环球财经 | 专题报道 | 深度报道 | 新股焦点 | 公司新闻 | 个股研究 | 行业分析| 银行动态 | 基金看点 | 高管声音

将长期分红不足与退市挂钩 _
2011-11-23 09:16: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沪深 实现从需要融资的企业上市转变到回报股东的企业上市。政策还要体现差别化的要求,对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分红有不同的要求。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拥有极好发展前景项目的企业,在成长...

  沪深 实现从“需要融资的企业上市”转变到“回报股东的企业上市”。政策还要体现差别化的要求,对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分红有不同的要求。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拥有极好发展前景项目的企业,在成长期间可以少分红甚至不分红,成熟企业、蓝筹企业则要多分红,股息率要力求超过同期银行的存款利率。

  对于后者,笔者以为,要求发起人股东和公众股股东持股成本相同是不公平的。因为发起人股东经历了创业的风险和艰难,一级市场发行价可视作给发起人股东以风险溢价或风险补偿。但“三高”的发行现象过大地拉开了发起人股东和公众股股东持股成本的差距,同样也不合理。可考虑发起人股东在分红已收回当初的投入后,再分红时向公众股股东倾斜。这最好由发起人股东主动让渡,从政策上加以提倡。这看似“同股不同权”的分配,却优于现在貌似公平的“同股同权”的分配。在这一点上发起人股东应该明白,是公众股股东的高价买入使你们充分享受了上市带来的利润,在分红上向公众股股东倾斜,也是对公众股股东的合理回补,有利于促进企业、社会的和谐。这种让渡直至公众股东也收回了成本以后再考虑另行别的政策。

  为了制约有红不分或长期分红甚少的公司,可进一步把分红和退市挂钩。可以规定凡上市满20年、在这期间分红少于从股市融资的公司直接退市。因为上市20年还不能把融资返回股东的公司是没有投资价值的。这样的公司退市,对提高公司质量、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和促进上市公司分红都有利。

声明:同城315投诉产经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邮箱:chanjinghan@163.com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证券业协会:券商应严格执行保荐直投业务隔离 _
下一篇:券商“直投+保荐”股份新增6个月锁定期 _

分享到: 收藏
相关新闻
频道总排行
频道本月排行
友情链接

n>

 

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主办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日报路2号   邮政编码:430015
联系同城315投诉: [办公室] 15710082619  
[网站建设]qq:2273883948   [频道合作] 
[广告热线]   [新闻热线] 
关于我们 | 广告刊例 | 版权声明 | 豁免条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