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或决策过程中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不得增持或减持的规定。但“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过程中”这样一个模糊的概念,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套利行为的威慑力显然有限。
随着全流通时代的到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上述套利方式进行短线交易的冲动逐渐形成。近期出现的案例表明,如果上述行为不受到约束,这种目前还只能算是打政策擦边球的利用非公开发行进行短线交易的行为有可能成为一种操作成本极低而又安全的套利方式。如何平衡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合理诉求,就成为规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中行为不得不考虑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