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有关人士透露,深圳证券交易所目前已经提出了完善 退市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板公司的特点,在现有《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标准基础上,增加了两个退市标准:一是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即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将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二是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的,即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况,将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
创业板探路直接退市 _
2011-11-24 16:50:1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据证监会有关人士透露,深圳证券交易所目前已经提出了完善
退市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板公司的特点,在现有《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标准基础上,增加了两个退市标准:一是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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