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农商行股权乱象:支行长交叉质押、信用损失逾11亿、注册资本减少5.45%

  • 股权质押率高达69.13%,新泰农商行能否走出困境?
  • 山东新泰农商行股权管理混乱,股权质押率高达69.13%,支行长交叉质押涉嫌民间借贷,起诉追讨贷款信用损失逾11亿元,注册资本减少5500万元。新泰农商行的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能力如何?张凌峰董事长能否给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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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农商行)是由新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而来,于2016年5月18日正式对外挂牌开业,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000万元。2020年4月15日,经泰安银保监分局批复,该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5500万元,减资5500万元。截至2022年末,新泰农商行各项存款余额279.1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74.89亿元,全年累计缴纳各项税款9523万元。新泰农商行现任党委书记、董事长为张凌峰,党委副书记、行长为亚民。

    2023年4月28日,新泰农商银行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多项议案,其中包括《新泰农商银行2022年度主要股东情况评估报告》、《新泰农商银行2022年度大股东情况评估报告》等。然而,从该行的股权管理情况来看,却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股权质押率过高。截至2023年6月14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新泰农商行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共1075条,截至目前有效质押801条,出质股权数额不少于66023.6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约为69.13%。其中,股权质押前十六名股东合计出质29729万股,占比31.1298%;其他小股东合计出质约36294.6万股,占比38%。这样高比例的股权质押不仅反映了该行股东的资金压力和流动性风险,也可能导致该行原有的相对平衡的股权结构被打破,不利于公司治理的稳定。

    二是支行长交叉质押涉嫌民间借贷。工商资料显示,该行有34位支行长或分理处负责人参与了股权质押活动。其中,有些人仅出质自己持有的新泰农商行股权;有些人既出质自己持有的股权又接受他人出质的股权;还有些人只接受他人出质的股权。这些支行长或分理处负责人之间还存在着复杂的交叉关系和利益输送。例如:朱志彬、李克强、王慧等向公亮出质新泰农商行股权;公亮、张强、郭聪等向秦立照出质新泰农商行股权;秦立照、曹楠楠、时磊等向李克强出质新泰农商行股权。这些交叉质押的背后,是否存在支行长或分理处负责人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经商办企业等违规行为?是否违反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做好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张凌峰董事长能否给出合理解释?

    三是起诉追讨贷款信用损失逾11亿元。企查查APP显示,新泰农商行作为原告/上诉人起诉相关借款人,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合计11.45亿元。其中,2020年该行起诉追讨金额最高,达到44064.94万元,涉及裁判文书1308条;2018年和2019年也分别达到28482.82万元和28114.10万元,涉及裁判文书1436条和1402条。这些起诉追讨的案件反映了该行的信贷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不足,也对该行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造成了不利影响。

    四是注册资本减少5500万元。资本金是银行的根本,核心资本更是资本的核心组成部分。中小银行一般通过配股增资、向主发起行或大股东定向募股、以及本行利润留存和资本公积转增等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继而提升资产规模,提高抗风险能力。但新泰农商行却“逆势”减少注册资本。2020年4月15日,经泰安银保监分局批复,该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1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95500万元,减资5500万元,占原注册资本金总额的5.45%。这种减少注册资本的做法会影响该行的经营发展,不利于该行整体规模扩张。如果该行不能调整自身业务结构,增加资本消耗相对较少的资产配置,提升银行整体的盈利能力,或会加剧其经营困境。

    综上所述,新泰农商行股权管理混乱,支行长交叉质押涉嫌民间借贷,起诉追讨贷款信用损失逾11亿元,注册资本减少5500万元。这些问题暴露了该行的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能力不强,也对该行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挑战。张凌峰董事长能否给出合理解释?新泰农商行能否走出困境?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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