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农商行| 贷款业务多次受到监管处分,大额存单业务的主体A-评级,从何而来?

滦平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滦平农商行),成立于2013年1月18日, 实缴资本为22792.9万元,是一家中小型的商业银行。公司法人为张立明。

滦平农商行成立以来,贷款业务多次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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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被罚40万
 

2023年6月30日,承德银保监分局对滦平农商行做出行政处罚,罚款40万。对白鸽给予警告,白鸽时任河北滦平农商行副行长。滦平农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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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风险分类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不良贷款包括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不包括关注类。关注类是指用户未按时还款,逾期天数在90天以内的,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容易导致不良贷款率出现较大变化。此次滦平农商行对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是不是有着其他的目的呢?

河北银保监局发布的批复显示,河北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将入股河北滦平农商银行。本次定向募股完成后,其持股比例将分别提升至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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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银监会发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并购重组高风险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一般不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0%,因特殊原因持股比例超过20%的,待并购后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进入良性状态后,其持股比例应有计划逐步减持至20%。”

此次河北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入股滦平农商行比例高达41.37%,是为了化解滦平农商行的高风险吗?滦平农商行贷款分类不准确,是不是为了粉饰不良贷款数据?如果不良贷款率过高,会不会影响到滦平农商行的融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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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2018年、2019年受到监管处分

2019年11月29日,承德银保监分局对滦平农商行罚款人民币20万元。滦平农商行存在违法违规事实: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集中度超比例,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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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得数据显示,2018年7月,滦平农商行3名公司高管出现了违规办理冒名贷款等行为,受到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承德银监分局处分。于强、陈延鹏受到监管部门警告,并受到滦平农商行纪律处分;胡显月被取消任职资格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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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发行显示主体A-评级
但相关机构无该评级报告

万得数据数据,滦平农商行发行了不同期限的个人大额存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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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大额存单发行公告显示,以2022年02期个人大额存单36个月发行要素公告为例,主体评级机构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滦平农商行的主体评级等级为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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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官网搜索,均无滦平农商银行的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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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发行各种期限的大额存单发行公告显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的主体评级为A-级。

不知道滦平农商行的主体评级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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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法院执行,侵犯焦利华名誉权
 

企查查显示,焦利华与曹树臣,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的相关案件中,被告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法院(2022)冀0824民初840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未主动履行,撤销原告焦利华的不良征信的法院判决。

二审最终判决,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焦利华构成侵犯名誉权。原告焦利华主张被告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支持,本院酌定为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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