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古巴破天荒地第一次解禁了房地产交易,古巴人从过去的“住房互换”变成自由购买,这是劳尔·卡斯特罗推动的古巴经济改革中里程碑的事件。最有趣的是,如果这事发生在1980年代,我们会说这只一种体制战胜了另外一种体制,历史又终结了一次;但这事发生在 不景气和美国依旧对古巴实施经贸封锁,这些改革举措能否刺激古巴经济,为国企和政府裁减的百万员工提供就业机会存在不确定性。殊不知,古巴国有工厂和农场的停产减产主要在于古巴生产物资短缺、国内生产缺乏足够的内外部需求支撑;而且在国企依然主导和垄断要素资源等下,开放的私人部门必将同国企竞争有限的要素资源,而私人能否自由等价地从国企中获得充足的要素资源无疑影响改革成效。事实上,过去两次改革虽促进了古巴经济发展但成效也相对有限,如1992年启动并持续十多年的改革,但到2001年古巴经济也未完全恢复到苏联解体前水平;而即便如此随着贫富差距加剧等,古巴在2003年改变政策致使改革再度停滞。
显然,这次空前规模的改革,无疑会加剧贫富差距和党领导作用淡化,一旦这些现象出现古巴是否会再度停滞改革,不论是对外资还是古巴居民而言,前车之鉴都会影响其态度。何况古巴六大通过的《经济社会政策方针》明确提出古巴不会转向市场经济,这使人忧心这次改革依然是阶段性的脱困工具而非稳定的发展手段。
与此同时,当前古巴改革的另一需正视的问题是有改革无激励的激励不相容性。如果说放开私人运营的改革是政府财政拮据下的减负和甩包袱,那么缺乏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配套和对即将开放的私人经济征收较高税负等,则带有放水养鱼、抽肥补瘦之激励不相容性。其一,1994年延续至今的《税收制度法》规定,个人收入实行5%-50%的累进税制,年收入超过6万比索的征收50%,且主要是针对个体户和外汇收入者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也高达35%,此外销售税、产品特别税、财产税和财产转移和遗产税等税率也相对较高,同时个体户等还需缴纳社保保险费等三种费用。显然,在税费改革未能有效推进下,以放活为主的经济改革虽可激发居民的积极性,但过高的税负无疑会牵制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其二,与前两次改革类似,目前改革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而计划经济主导下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这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私人经济的运营成本,牵制其发展,如过度官僚化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在实践中导致了大量寻租设租等腐败现象。但前两次改革伴随着的腐败问题使古巴决策层片面地把腐败归罪于活跃的私人经济,而未充分通过行政和社会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遏制腐败,从而致使腐败不仅部分冲销了改革对经济的推动效应,也导致改革的反复性。
由此可见,当前裹挟在全球改革巨潮下的古巴改革,既具有以改革求生存的权宜性策略特征,同时目前改革带有明显的激励不足性等问题,但古巴国内聚敛的广泛改革共识和凝聚力,使谁都不能漠视其改革的严肃认真性。当然,凝聚广泛共识和动力的改革能否摆脱过去的反复性,走得更远,既取决于老将拳头劳尔的政治智慧和决心,同时也仰仗国际社会给予古巴的支持,特别是美国能否摒弃前嫌逐渐解除对古巴的经贸封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