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怒了,不出手不足以平民愤,终于对那些“落井下石”的国际评级机构开始“动粗”了。
1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就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推出一项提案,要求评级机构遵循更加严厉的法规,同时做到评级过程更加透明,并对“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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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发前,三大评级机构对欧洲半数以上国家的信用评级都定为AAA级,除了希腊之外,其余欧洲国家的信用评级都在AA以上。但2010年6月,就在欧元区国家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手帮助希腊摆脱主权债务危机的关键时刻,穆迪将希腊主权信用连降4级,由A3级降至垃圾级。
今年7月,穆迪再次将希腊信用级别直降三级,由CaA1级降至Ca级。与此同时,标普于今年6月再次将希腊长期主权信用评级从B下调至全球最低的CCC级,惠誉也在今年7月将希腊的主权信用评级下调3个等级至CCC级。
而这3家评级机构给出的评级结果,不仅大大增加了希腊的融资难度,还使其在主权债务危机的泥沼中越陷越深。
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服务机构,评级机构的职责在于评估、警示风险,让投资者预知金融产品的风险。但上述三家评级机构似乎没有恪尽职守,反而在市场动荡时不断“煽风点火”,而在预警风险方面却总是“事后诸葛”,因此,从维护经济稳定的角度,欧盟对包括标普、穆迪、惠誉等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加强监管是必要的。评级机构也应自我约束,为投资者提供科学、准确、有效的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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